2022年3月15日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將于2023年4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了,涉及到多項水質檢測指標名稱、限值與方法的更新,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01 水質指標變化
水質指標由GB5749-2006的106項調整為97項,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 54 項;
增加了4項指標,包括高氯酸鹽、乙草胺、2-甲基異莰醇、土臭素;
刪除了13項指標,包括耐熱大腸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計)、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 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02 水質指標數量變化
參考指標由28項調整為55項,其中,17項新增,12項由原標準水質指標轉入(1項常規,11項非常規),2-甲基異莰醇(2-MIB)、土臭素2項指標轉為水質指標。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的具體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標的適用情況;
03 8項指標限值變化
97項水質指標中,有8項指標限值發生變化,包括硝酸鹽(以N計)、渾濁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游離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出廠水及末梢水游離氯限值由原來的4mg/L降低為2mg/L,但末梢水余量限值不變,對管網的水質精細化管控要求更高,同時也更符合飲用需求。
04 指標名稱變化
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名稱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氨氮(以N計)名稱修改為氨(以N計);1,2-二氯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05 指標分類變化
1、7項指標由原非常規指標調整為常規指標
考慮到氯化消毒的廣泛采用,消毒副產物在飲用水中檢出率較高,且有較強的健康效應,因此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鹵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等6項指標由原來的非常規指標調整為常規指標。由此可見,消毒副產物的受重視程度進一步提升。
鑒于氨(以N計)能反映水體受生活污水等污染的程度,且其濃度對凈水工藝,特別是消毒劑的投加控制具有重要影響,因此,將氨(以N計)由原來的非常規指標調整為常規指標。
2、12項指標從原非常規調整為參考指標
結合多部門水質調查、檢測結果以及相關毒理學證據,新標準將三氯乙醛(從原0.01mg/L放寬到0.1mg/L)、硫化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氯化氰等12項指標從原非常規調整至參考指標。
3、4項指標由原常規指標調整為擴展指標
鑒于我國飲用水中硒、四氯化碳、揮發酚類(以苯酚計)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等4項指標超標率較低,僅為局部點狀污染或區域性污染,新國標將上述四項指標由原常規指標調整為擴展指標。
06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變化
刪除了GB5749—2006中表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過渡性要求,不單獨對農村小型供水放寬要求,僅通過表1中相關說明,在因水源與凈水技術受限時,對菌落總數、硝酸鹽、氟化物、濁度4個項目指標保留了過渡性要求。從限值的變化來看,對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要求在向大型集中供水水質標準靠攏,變得更加嚴格和規范。
07 不同消毒方式的消毒劑測定指標更加明確
新標準對采用液氯、次氯酸鈉、次氯酸鈣、氯胺、臭氧、二氧化氯、二氧化氯與氯混合消毒劑發生器等多種消毒方式時,更加明確了應開展的測定指標及要求。